国家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国内的贿赂双方效仿境外“成熟、先进”的商业贿赂方式非常迅速,而治理者借鉴别国相对成熟的反商业贿赂制度注定相对滞后,是今天中国商业贿赂问题如此严重的重要原因。
分析人士指出,治理跨国公司腐败,首先要从政府行为的透明与公开入手,这才能最大限度地消除腐败的土壤。同时,中国查处企业腐败的法律滞后让打击力度严重不足。中国没有《反腐败法》,没有《反商业贿赂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虽已出台,但只列出了违法行为,却没有对打击措施做出规定。对比一些发达国家,中国的打击力度太小了。
南开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教授认为,现在已经到了出台统一的 《反商业贿赂法》的时候了。法律界人士建议,应该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制订中国的《反腐败法》,同时围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各国建立反腐的合作平台,加速我国的反腐立法进程。 据《法制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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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德国《经济周刊》援引西门子内部一位匿名人士的话说,西门子在中国约90%的业务都是通过第三方执行,西门子中国公司的运营当中,有50%的业务涉及行贿。并称,西门子中国分公司拥有极大的权力,可以不用向慕尼黑总部汇报而自行作出重要的投资决定。德国媒体报道称,随着西门子腐败案调查的进一步深入,在中国投资巨大并获得了大批合约的西门子,其腐败案件牵涉到中国的问题尤其引人关注。不过,西门子中国区公关部肖伟群表示,德国《经济周刊》的报道不实。
但日前西门子总部发言人安德里亚斯·施瓦伯承认,内部调查表明,西门子中国市场的确存在不正当的商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