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法制日报社主办的《法人》杂志刊发《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一文。报道披露该县一名商人反抗自营加油站被无偿强拆,并受到官方一连串打压,其投诉无望后编发短信,暗喻县官专权及当地官场黑暗。旋即,这名商人被以诽谤、偷税等罪名判刑三年半。进而,采访对象的遭遇波及记者。日前,西丰警方进京拘拿杂志记者,给出的理由竟然仍旧是:涉嫌诽谤县委书记。
比商人稍微幸运的是,记者提前知晓消息骇然避走,可西丰县公安局警察还在报社等候捉拿她。警察所依恃的是以诽谤罪名开出的拘传证,律师已用常识驳斥了其莫须有的性质。根据法律解释,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不诉则不立,且由法院立案。而在媒体追访下,西丰张姓县委书记推称对此事自始至终都不知情。不管其表态有多么虚假,这等于间接承认拘传记者一事纯属荒谬。
记者的新闻报道属于职务作品,采访对象有异议可找报社寻求解决,直接采取捉捕记者的手段逼迫媒体就范,足以用恶劣至极来形容。可问题是,如此强横、如此无视法理的荒谬之举真的发生了。要知道西丰县发生此类案例已不是第一次。在此前处置商人所谓的诽谤一案中,没有“受害者”,当地法院却能堂而皇之地以诽谤罪加刑。由此可见,没有逻辑的荒谬尽管荒谬,却能产生让当权者满意的效果。
无论是敢怒却不能言的民间人士还是敢怒又敢言的记者,西丰县当局都视之如眼中钉,欲除之而后快。怎样才能实现这一目的?罗织罪名,认定为诽谤县委书记成了屡试不爽的手段。依据一种大批斗式的推理,指责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就等于给当局抹黑,非议县委书记就等于伤害全县人民。近两年,在县市一级治域内因言获罪者众多,现代版本的文字狱屡见不鲜。由此,一项罪名演化成报复的利器。
在赴京拘传记者一事中,县委书记威吓记者的意图十分明显。作为同行,可以实实在在感知到记者所承受的恐惧。毕竟,相较于黑社会或孤立的恶势力,拘传记者的官方举动极有强悍的力量。它的背后隐藏着完整的国家暴力机构,公检法皆为其所用,随时听命于长官意志或专权的蛮横。这样一整套权力机器一旦启动,奔着公器私用的目标,不管是对媒体机关还是记者个人都具有极大的压迫感和杀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