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青岛2007大型征选 聚焦百年劈柴院改造 青岛小强新歌《拜年了》 IBM助阵小成本创业 因为一篇报道涉及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县委书记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1月4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法制日报社对该记者进行拘传,未果。(《中国青年报》1月7日)
最近一段时间来,县委书记或县长滥用权力惩治百姓的新闻“纷至沓来”,从山东高唐的3市民网上议政被拘留,到陕西绥德校长高勇追着县长签字被拘留,再到今天报道的记者对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诽谤罪”。我们看到权力“乱来”的一个模式——“套法治民”:套用司法罪名来惩治“眼中钉”。
这种模式之所以能在县级区域屡屡得逞,是因为中国县级以下区域,先进司法理念并不普及,因此当县级的执法机构在面对“套法治民”时,很容易在形式上把它和“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等等混同,认为自己是按法律办事,这就是为何县委书记、县长一句话,县公安局往往能“迅速拿办”,这里面固然有拍上司马屁的成分,但执法者认为自己既能满足领导“心意”,又能体现“依法办事”,何乐而不为?
这也难怪本新闻中,铁岭市西丰县政法委书记周静宇慷慨激昂:“我们不采取相应措施,是对全县人民不负责任!”——在他眼中,什么是对全县人民负责呢?套用“诽谤罪”给记者治罪,那就是负责!我不怀疑这位政法委书记的一片“赤子之心”,但故意曲解法律、将某些法律罪名扩大化、随意套用法律来治民,这样的“法治意识”、“借法乱来”又比不懂法的法盲高明多少呢?恐怕更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