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银行理财产品不断增多,百姓投资理财有了更多选择;银行卡、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已成了许多人生活的一部分……这一切变化都与近年来我国开展的金融创新密不可分。
金融创新与监管举措
为保证金融业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促进金融创新,实现持续有效和高效的监管,中国银监会在2003年率先提出加强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监管机构协调配合,建立了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并于2003年9月与保监会和证监会签署了《在金融监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备忘录》。去年,经国务院批准,银监会同保监会联合签署了《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对包括审慎准许银行与保险相互投资、准入条件、投资比例、审批程序、机构数量、监管主体、退出程序和信息交换等内容进行监管合作约定。
为适应创新业务发展与监管需要,银监会在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方面大胆创新,于2005年10月设立了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负责制定创新业务监管总体策略,协调各监管部门制定统一的业务创新审慎监管标准,为监管部门对业务创新活动的持续监管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就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监管的相关情况与其他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为鼓励和支持中外资银行充分发挥各自的竞争优势,加快金融创新步伐,2006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实施了《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这是我国银行业监管史上首次颁布专门文件,对银行业金融创新活动进行全面的规范和引导。
理财业务进入新时代
2004年以来,国内理财业务迅速发展。2005年11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标志着中国银行(爱股,行情,资讯)业个人理财业务进入规范发展的时代。截至2007年年底,本外币理财产品合计募集量达819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2006年的两倍。理财业务的发展促进了我国商业银行拓展零售服务领域,提高了服务水平,丰富了居民的投资渠道,也提高了广大投资者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
为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QDII),有效规范和指导该项业务健康发展,2006年6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逐步扩大银行QDII业务境外投资范围和投资市场的原则,银监会逐步扩大境外投资范围,稳步推进该项业务的发展。2007年5月又印发了《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同时,银监会积极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合作,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联合监管。
在银监会的大力推动下,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目前共有23家中外资银行取得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其中21家中外资银行共取得166亿美元境外投资购汇额度,16家中外资银行推出262款银行QDII产品,人民币销售额达到414亿元,美元销售额为12.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