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银行研究室副主任吴庆:探讨银行、贷款人和第三方共同承担损失机制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来说,当务之急有两项工作,一是做好既有资产的保全,二是尽快恢复金融服务,尤其是针对当地居民的基础性金融服务。
应该说,从目前看,银行业总体的表现还是令人称道的。许多银行提供了捐款汇款绿色通道,开启抗震救灾绿色授信通道、汇款免收费、救急取款、还款延期、延长服务时间、甚至设置临时营业点等多种举措。
中国的银行体系从2003年起即已针对突发事件开始制定应急预案。但是否针对地震设有详细预案还很难说。不过总体看,这次银行的反应还是非常快和及时的。但从预案角度看,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每一次危机,都是银行提升自身预案质量契机。在一些地区要把地震风险考虑进去。
从监管部门来看,各家银行、各地区受灾的情况各异,不宜由监管部门制定具体而微的还款政策。监管部门可做一些原则规定,理清一些合理的行为准则,以使那些因地震丧失还款能力的客户受到较为合理的对待。具体的规定,还应交由各家银行自己制定为宜。
最后的损失可能要由银行、贷款人和第三者之间共同承担。第三者包括政府,也包括有关的保险公司。有关的承担机理要根据现有的法律和法理原则。银行可以基于商业规则对有关的债务做延期或减免处理,政府亦可出台相应政策给受灾住户以适当财政补贴,或替代住户偿还部分贷款。动态的看,银行可能从此次灾难中受到一些损失,但亦可在参与事后的灾后重建中获得发展。
至于在货币政策方面,是否给予灾区特殊支持,要具体分析。如果确实面临着比没有地震时更多的货币需求,而无法通过有效途径筹资,监管部门可考虑在准备金率、再贷款等政策方面予以支持,这其中并无定式。
《银行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管理规范》主要起草人之一汪琪:银行业需进一步重视业务连续性管理
银行业是社会的脊梁行业,它健康与否,关系到整个社会机体能否正常运转。以本次震灾为例,只有银行恢复了,救灾捐款才能调拨到位,企业才能贷款恢复生产、经营,民众才能取款购买生活必需品。如目前全社会的募捐资金已超过了100亿,其如何快速送到灾区,即需要一个不能中断停止服务的银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