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仝春建】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报告称,去年全年央行共对350家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包括5家保险业金融机构。
据统计,2007年,共有715家央行分支机构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909家,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96家,保险业金融机构528家。全年被处罚金融机构共计350家,占被查金融机构总数的7.72%,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341家,占被查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8.72%;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4家,占被查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总数的4.17%;保险业金融机构5家,占被查保险业金融机构总数的0.95%。
在被处罚的金融机构中,除3家仅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违规问题外,其余347家均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去年全年,央行共检查了528家保险业金融机构,其中寿险金融机构233家,财险金融机构295家;处罚了5家保险业金融机构,其中寿险金融机构3家,财险金融机构3家,未对保险业金融机构罚款。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主要有: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未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所有被查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