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钱里赚钱是一种“原罪”,这是基督教的一个基本教义。西方文明的另一个源泉古希腊也谴责“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行为,伊斯兰教对于金融交易的禁止更苛刻,至到今天,这种“原罪”意识在国际社会上仍然影响深远。从事金融交易最频繁的犹太人被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西方文明描述成“高利贷”吸血鬼,这个描述成了历史上世界各地排犹的一种工具。
虽然古罗马、中世纪的威尼斯、近代的安特卫普和阿姆斯特丹等已经存在着“国际性”的金融交易市场,但只有在大英帝国炮舰支持下的伦敦交易市场才首次成为真正的全球性金融中心。1720年第一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时,伦敦市场的交易资本已经达到五亿英镑。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治上独立、经济上仍然长期受制于英国的美国,是伦敦金融市场扩张的最大市常今天,“工业(制造业)革命”发祥地英国只剩下金融“产业”在国际经济中依然还最有“竞争力”,这种盎格鲁—撒克逊式社会·经济自由竞争模式,在美国进一步成熟、扩张,直到冷战结束后击败日本·欧洲的社会福利模式,正在中国等“新兴市场”复制,主导目前的全球化进程。
不过,金融资本如何影响、在多大程度上控制市场以及整个国民经济,是由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决定的。在美国,早期所谓摩根财团担保美国金融市场的神话是基于美国殖民扩张(特别是铁路开发)的天然优惠条件。精明的摩根看到:经济上脆弱的政府不可能提供资金开发新市场,在经济剧变(不管是获利还是风险)条件下,靠固定利息不容易、也不便举债(debt),而股份式基金(注1),既投合投机者的欲望,又不承担破产时的还债义务。从这一点看,资本市场的扩张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其合理性,问题是如何制约。美国直到1929年纽约交易市场的大跌落,经过数年反省,才迫使联邦政府于1934年不顾金融行业的反对,制订《证券交易法》,并于次年成立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如果说英国在1720年、美国在1929年体验并明白了不受制约的金融市场对国民经济的可怕影响,日本则直到九十年代“泡沫经济”之后才制订相对全面的法律规制股票交易。这也说明金融市场在日本还不“发达”。笔者1986年至1995年在日本学习、工作期间从未购买过一份股票,当我在公司里读到诸如“禁止内部交易”之类的通知时,感到这与自己毫无关系;绝大多数日本人也不购买股票。日本的上市公司,多数股份被所属企业集团的银行或公司持有或互相持股,很少交易,只提交年度财务报告(不象美国公司必须提交季度报告等),不必担心股东大会的挑战。由于可交易的股份很少,加上各公司用以担保的不动产资源(土地)在日本奇缺,日本的股市主要被银行直接地和政府间接地操纵,在1987年10月底,几乎没有外国资本的日本股票市场,股市价值换算成美元后,首次超过了美国的股票市场,由此也可见金融“产业”远离实际的商业价值,是特殊国际政治条件和畸形经济体系的产物和象征。回顾起来,如果日本、德国战败之后,在强大的“行政指导”下复苏的经济体系不压抑、“指导”金融业(让其只作为“服务”行业),哪能有它们的“经济奇迹”?
1987年以前,各国的金融市场相对封闭,但自从同年十月的全球性股票市场同时跌落之后,西方金融市场已经密切地联系到一起了。1992年9月,试图维持英镑价格的英格兰银行灰头土脸地被“防避”基金(注2)投机家索罗斯击败,象征着连英国这样的超级主权国家也不能控制自己的金融政策,更何况象墨西哥这样的第二流国家,在1995年的比索贬值危机中,连讨价还价的对手都找不到!墨西哥政府就这样被“市场”抛弃了。到2007年,我们已经面对这个事实:包括中国、印度、俄罗斯等“新兴市场”在内的全球所有市场经济,已经逃脱不掉国际金融“产业”的摆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