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悼日”二题
作者:黄振迪
今天(20080519),作为我国首个为平民举行的国家哀悼日,真令人思绪万千。国家终于进步了,我们呼吁了近十年的为平民“降半旗”终于成为了现实。国务院的决定和胡锦涛的“新三民主义”是完全一致的。对平民的生命同样尊重,这也是现代化政府的必然要求。同时,一个国家哀悼日,令一个旷世少有的灾难,迅速转化为全国”团结如一人“的局面。具有超凡智慧的政治家,其点石成金之效,确实令人赞叹!
与我们的父辈相比,我们确实生在了一个好时代。但是,在这样一个好时代里,却又有着一些隐忧:这有制度方面的,也有人性方面的,或者说两者兼备。。。
面对募捐我退缩了
前日,有诗人朋友发来短信,言当此“国殇”,作为文学工作者也需有所表示。因此,他倡议在本市也组织一些青年诗人和作家组织一次诗歌朗诵会。听他这个提议,我当时就热血沸腾!国殇之际,匹夫有责!当此“国殇”,自当挺身而出,贡献绵力。
但是,他后面的一句话,却令我立刻警惕起来:我们朗诵诗歌,“对捐献者以书相赠”。现在,我对“捐款”确实有着一种本能的敏感。我们的捐款现在主要还是以政府主导,民间组织甚至还远远没有启蒙。政府募捐的管理都不规范,又何况是这种临时发起募捐的“民间”?
由几个人一腔热血,发起慈善捐款,这样的漏洞确实太大。捐得善款,你租场地本就有成本在里面,得到了善款之后,就必然要付出这部分成本。人都是贪心的,在我国还没有有效的法规和环境支持的情况下,谁又能禁得住我们自己的贪心呢?假若这次募得的善款仅几千数万,作为组织者,我自己望着这白花花的钞票,会不会也会动心?或者,我们劳神费力组织活动,是不是也应算上一些时间成本,是不是也应得到一些报酬呢?
朋友的纯洁我是相信的。但是,我在理智上却不愿接受这方面的考验。我不想我面对这样棘手的思索,我不想我或我的朋友可能的争执来亵渎我纯洁的初衷和友情。因此,就在临行前的一刻,我还是找事临时推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