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0 日,经过近 9 个月的市场求证,保监会正式公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强化对各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偿付能力,是指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而偿付能力监管是国际通行的监管标准,保险监管部门首先要确保保险公司具有足够的赔偿和给付能力,才能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据悉,此次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总体上要求保险公司应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确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 100 %。保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据悉,保监会将根据偿付能力状况把保险公司分为 3 类:不足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100 %)、充足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00 %到 150 %之间)和充足 II 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 150 %)。( 2008 年 7 月 16 日《解放日报》)
各大媒体都在显要位置刊登了保监会的这个动作。
这意味着什么呢?
直截了当地说,就是保险公司没有偿付能力。或者说,如果出现了理赔,保险公司根本就没有钱。
中国保险业存在的问题,可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我曾经供职过的北京电视台的新闻节目,曾经多次就保险业存在的问题,采访过中国保险业著名的学者郝演苏。那时候,郝演苏几乎是隔三差五就得接受我所在电视节目记者就保险问题的采访,再加上他所在的中央财经大学与电视节目组都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距离很近。郝演苏对每天都去骚扰的记者开玩笑说,干脆在他的办公室或者家里安装一个摄像头,远程传输就万事大吉啦。
2005 年,郝演苏一句“中国保险业泡沫比率至少 40% ”,引起了社会上轩然大波,人们对保险行业的安全状况忧心忡忡;而保险公司则对郝演苏恨之入骨却又无可奈何。
我清楚地记得,郝演苏在接受我所在电视节目组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的保险业还处于上升期,还可以跑马占地,那是因为理赔高峰期没有到来。如果真到了大规模理赔发生的时候,保险业麻烦可就大了。
2007 年 1 月 29 日 《中国新闻周刊》上,郝演苏再度招保险业不待见。
保险业何时挥别圈钱游戏
为避免西方国家的前车之鉴,中国保险业应该淡化产品的投资理财功能,使健康险向保障功能回归。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向记者透露,为了迎战外资,我国保险公司 5 年来维持了 30 %的高增长。截至 2006 年的 11 月底,我国保险业年度保费收入首次突破 5000 亿元。